江南商業貨幣券
該套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,是抗戰時期蘇南抗日民主政府發行的輔幣,面值分壹角、貳角、伍角三種。壹角券、貳角券正面都以江南寺院、古跡為主圖,伍角券僅以幾何圖案為飾,均為平版印刷,制版精良。其中貳角幣和伍角幣正面分別有“積成拾角兌付國幣壹圓”和“每拾角兌付國幣壹圓”等字樣,1940年印制,1941年間流通于蘇南抗日根據地。
1940年5月,譚震林化名林俊,奉調進入蘇南東路(寧滬鐵路線常洲以東)地區,任江南抗日救國軍司令兼政委、中共東路軍政委員會書記,創建了蘇(州)、常(熟)、太(倉)和澄(江陰)、錫(無錫)、虞(常熟)抗日根據地。當時在蘇常太、澄錫虞抗日根據地的流通領域內,曾一度發生了市鎮、農村輔幣缺乏的困難,其主要原因是日寇大肆搜括戰略物資,特別是對銀元,銀毫及銅元的大量掠奪,造成了市面輔幣的緊缺。此時社會上出現了各種各樣的代幣券、流通券,乃至出現了擅自發放的圓以上主幣,造成貨幣可以自由發放的混亂狀態,貨幣管理已經到了無權威和無法制的局面。據蘇州黨史資料《抗日中的東路》記載,當時貨幣“紊亂情狀,達于極點,既無基金之保證,又乏法定之手續,致成任何人均可發行,漫無限制之現象,紙券、竹籌、鉛幣充斥市場,甚至賭場籌碼,亦皆通用。券面金額分、角、一元固無論矣,五元竟亦有之,種類復雜,甲地之券,不能用于乙地,使用者頗多困難。長此以往,危害整個社會經濟甚大焉。”
為使各地票券趨于統一,鞏固根據地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,抗日民主政府決定對根據地內部進行貨幣整理。1941年春,蘇南第二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(簡稱專署)經濟委員會發布《整理與取締代幣券的暫行辦法》,并成立商業貨幣券基金保管委員會,發行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。原先各公團、行商及個人發行的代幣券等輔幣逐一收回銷毀,并依法申請領取使用“江南商業貨幣券。申請經批準后,需將其基金20%不動產契書或單據一并繳送基金保管委員會保管,再憑收據領取新券,新券加蓋暗記后方可使用。由此可見,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之發行,是有組織、有計劃的,而且有充分的準備基金保證。所以,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發行后,信譽很高,群眾普遍歡迎,在蘇南抗日根據地流通無阻,成為當年根據地內主要使用的一種輔幣,原有的不良幣券被逐一清除,根據地內各地區貨幣漸趨統一。
然而,當時的偽政權極力禁止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的發行和流通,宣布“凡收該貨幣者,即以擾亂金融罪論”。1941年7月,日偽集中重兵開始對蘇常太地區進行“清鄉”。8月上旬,在日偽對澄、錫、虞地區實施第二期“清鄉”前夕,新四軍六師師部和江南區黨委為適應斗爭需要,決定撤銷專署(即專員公署)、縣、區三級公開的抗日民主政府。9月,日偽相繼進入澄錫虞地區,開始第二期的殘酷“清鄉”,根據地大部分地區重新淪為日偽統治。此時,偽政權的清鄉委員會到處張貼布告曉諭,要求嚴密查禁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。同年11月19日,又在蘇州偽政權辦的《江蘇日報》上刊載《布告曉諭》“嚴密查禁使用”,并刊載了“江南商業貨幣”壹元券正背照片,要求市民收到此鈔立即焚毀,不得藏匿。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被迫停止流通,大批新券毀于戰火。
該套“江南商業貨幣券”輔幣,是當年江陰祝塘鎮一農戶冒著生命危險,將它藏于屋背瓦當之中,躲過了日偽的“清鄉”搜剿,直至1988年其后人拆屋時才被發現。
(肖根榮)
面值壹角的江南商業貨幣券:紙質。長12.5厘米,寬6厘米。
面值貳角的江南商業貨幣券:紙質。長10厘米,寬5厘米。
面值伍角的江南商業貨幣券:紙質。長10厘米,寬5厘米。